凤阳县教育局局属事业单位及部分学校选调人员的实施方案
凤阳县教育局局属事业单位及部分学校选调人员的实施方案
经请示县政府同意,现将《凤阳县教育局局属事业单位及部分学校选调人员的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教育局教研室、电教馆和部分学校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教研室教研员5名、电教馆工作人员1名、部分学校教师39名。(详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的我县在编教师;
2、近3年内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2:1;比例不足2:1的,应按2:1的比例扣减相应岗位选调指标。
(二)具体条件
1、教研室选调教研员的条件
小学学科教研员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有6年以上教学、教科研实践经验,具备小学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为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中学学科教研员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有6年以上教学、教科研实践经验,具备高中教师资格,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为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电教馆选调工作人员的条件
具有全日制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教学、教科研实践经验;年龄为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部分学校选调教师的条件
(1)任教满三年以上;
(2)年龄为196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高中教师应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应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为专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学段学科应具备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或同学段近三年内连续任教的学科(凭任教学校证明报考)。
(5)凤阳三中选调的是初级岗位教师,被选调的人员只能受聘在初级岗位,享受初级岗位教师工资待遇。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凤阳县教育局人事股办公室
3、报名方式:
教研室和电教馆选调的教研员和工作人员,按学科报名;部分学校选调的教师,依岗位设置按学段学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段一个学科。
4、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凤阳县教育局局属事业单位及部分学校选调人员信息表》(附件2)一份,近期2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45元/人。若有考核加分的,报名时同时申报,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5、加分条件:
(1)任教以来获国家、省、市、县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模范教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获国家、省、市部门表彰的优秀(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模范教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分别加3分、2分、1分;县级部门表彰的不加分。
(2)任教以来被评为省级特级教师、教坛新星、农远教学应用新星、市级学科带头人加2分;市级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农远教学应用新星加1分;报考电教馆工作人员者,获省、市 “优秀农远管理员”分别加2分、1分。
以上加分项目只取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
(二)选调办法:
公开选调采取笔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在纪检监察全程监督和参与下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2)内容及分值: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含报考教研员的教师)分别考相应层次的学科知识占60%,高一层次学科的知识占20%,教学实践知识占20%。报考电教馆工作人员的考本科计算机专业相关知识。笔试满分均为100分。
(3)笔试时间:2011年8月9日
8:30——10:30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示3天。
2、考核
(1)由纪检监察、人社局、财政局、编办、教育局联合组成考核组,对考试人员进行考核。
(2)经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调
A、近三年受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B、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审查的;
C、受过刑事处罚的;
D、违反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
E、
(3)考核组依据加分条件按本人提供的加分证据严格审核,最后确定加分分值。
3、确定选调对象
(1)分数合成:
总分=笔试分数+考核加分
(2)确定选调对象:
分学段学科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选调人员。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选调。若总分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选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按学历高低顺序确定选调人员;同等学历全日制学历优先;学历相同时,按教龄长短顺序确定选调人员;选调人员确定后公示3天。
4、择校
确定为选调的教师根据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学校。
五、工作要求
选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教育局、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邀请纪检监察、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参与并监督配合。
选调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报名参加选调考试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试考核中的各项纪律规定。若违纪违规,一经举报查实,将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违纪责任。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纪将给予严肃处理。整个选调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报名联系电话:6721441-8012 6721441-8026
举报电话:6722407(县监察局举报中心)
6721441-8009(县教育局监察室)
附件:
1、凤阳县教育局局属事业单位及部分学校选调人员分科计划表
2、2011年凤阳县教育局局属事业单位及部分学校选调人员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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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凤阳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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